更新时间:2018-08-30 17:02作者:三水老师
(1)有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岳塘城区户口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岳塘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后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岳塘城区,其父母在湘潭岳塘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岳塘城区,其父母在岳塘区范围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③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湘潭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岳塘区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岳塘城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区居住证(已办理一年以上)和湘潭市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上学。
2、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学校除寄宿班外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公办初中原则上不招收岳塘区以外生源。公办初中新生入学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服务范围公示时间为5月中下旬。公办初中新生报名摸底时间为6月20日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区属公办初中学位不足时根据片区内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参照小学五类生源情况排序注册入学,录满为止(服务片区学校学位不足不能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承接招生学校注册入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