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9:25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工作的领导,按照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完善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意识,县(市、区)教育局要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要精心组织,服从安排,通过设立招生工作开放日、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招生政策规定宣传至每一名学生及家长。要围绕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使之家喻户晓,让家长理解,让社会支持。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借鉴成功经验。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帮助和引导家长、学生理性选择学校,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