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09:53作者:李天扬老师
2.有本服务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入学:(符合此类条件的学童填写《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5》)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租赁房(含国家直管公有住房)或非成套房等,而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自有住宅房的;
(2)家庭住宅房已出售或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空挂户口)的;
(3)户籍挂靠在海曙区内某单位集体户口的;
(4)因投亲靠友,临时挂靠等造成人户分离的。
3.特殊儿童入读规定:按规定,适龄盲障儿童可以与省盲校联系,适龄聋障儿童可以与宁波市聋哑学校联系,适龄智障儿童可以向宁波市达敏学校报名。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二)在本服务区有房产的非海曙户籍适龄儿童
在本服务区无户籍但父母有房产(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亲),并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到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学校入学。(符合此类条件的学童填写《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6》)
三、招生程序:
(1)学童家长从学校网站下载《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2016年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中与学童情况相对应的一份表格并如实填写。
(2)学童家长到学校(悠云路409号)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表格中提到的所有相关材料交学校审核。(报名时无需带学童来校)
报名时间:
青林湾社区(5月14日上午08:00-10:00);
清林闲庭小区(5月14日上午10:00-11:00);
水岸心境社区(5月14日下午12:30-13:30);
清风社区(青林湾西区1幢—84幢)(5月14日下午13:30—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