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09:31作者:王华老师
5.下达通知(5月30日-31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各中小学校为说派送的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组织新生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依据招生工作原则,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城区划定的片区范围免试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符合长春市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城区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办法,为其提供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