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9:13作者:王华老师
(三)符合2016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指定的受理点递交积分申请材料。详情请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aizhuedu.net。
(四)其他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家长
确认”的流程报读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于2016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学校预录取。5月25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向拟录取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
3.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前往招生报名平台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从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2016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2016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5.儿童预防接种证。
除上述材料外,各类不同情况的家长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以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业主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该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不完全房产时,须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个人名下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到广州市或各区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打印,下同)。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情况。
(三)本区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