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11:28作者:王华老师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专项行动中要配合检查。聘用教师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认真登记学生信息,随时备查。不得聘用在职教师,不得与在职教师合作开展培训,严格按照办学范围开展业务。对不配合检查、超范围办学、聘用在职教师或与在职教师合作开展培训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止办学和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新文化记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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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
新文化讯(记者王威)新文化记者5日从教育部门获悉,寒假、春节期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