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意见(5)
更新时间:2018-07-18 13:25作者:李一老师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
民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
民办小学一年级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3日至17日。
民办初中一年级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公告核准。各民办学校应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招生公告报区教育局审核。
(二)发布招生公告。2016年8月13日,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生计划后仍空余学位的各民办学校张贴经区教育局审核的招生通告。
(三)办理报名手续。8月13日至17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并提供原籍身份证明、暂住证及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父(母)在厦从业证明、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民办学校应对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四)免费政策。
1.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精神,民办学校接收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2.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教财〔2011〕17号)要求,民办校接收的非区教育局统筹但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应按规定免除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具体条件及相关材料为:
(1)父(母)在厦门市暂住2年以上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的暂住证及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
(2)父(母)在厦门市务工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须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其父(母)近2年连续逐月按时(若有补缴则补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缴交社保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