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0:18作者:李天扬老师
⑴市区小学毕业生。在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填写《岳阳市市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证件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下同),复印件粘贴在《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指定区域。其中:
市区有房产的,提供学生父母(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国土证)或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还建协议等原件及其他相关票据材料。
市区没有房产但有居住证的,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居住证(签发有效期一年以上)。无居住证的,除提供家庭户口簿和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实际居所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证件,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劳务合同等。
⑵非市区小学毕业生。非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市区初中,由其父母向市初招办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初招办核实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申请时,毕业生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证明和学生手册。市区有房产的,提供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和家庭户口薄等材料;市区无房产的,提供家庭户口簿、相关工作证件以及其它能证明实际居所的材料等。
2.民办初中
市直民办初中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学校根据核准后的方案和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接受学生报名,组织招生。招生时,学校除核验相关材料外,不得组织文化考试。录取名单报市初招办核准后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3.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实施。学校根据核准后的方案和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接受学生报名,组织招生。招生时,除英语口语测试外不得组织其它考试。录取名单报市初招办核准后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程序和步骤
1.政策公布。市教育局统一编制《2016年岳阳市市区初中招生宣传手册》,公布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和办法。
2.报名登记。生源学校统一报名,组织召开毕业生会和家长会,指导毕业生或家长填写《岳阳市市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待查。
3.初审预录。生源学校初审相关证件和材料,依据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毕业生原始信息和家长提供的材料,结合招生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范围提出拟就读初中学校建议。初招办组织复核相关证件材料,确定预录方案,预录名单报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下发预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