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8:40作者:王新老师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多管齐下,全力推进,将宣传工作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结果要通过“图说招生”等多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在招生入学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大推进力度,在社会监督下,不断增进政府公信力,为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区(市、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要抓住重点区域,着力控制并逐步缩减名校、热点学校择校生比例。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工作总结于9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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