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8:40作者:三水老师
3.妥善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采取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使“三残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0%。
(六)多措并举,缓解入学压力
1.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通过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学区化”“集团化”改革等,办好每一所学校,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各区(市、县)要严格执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筑府发〔2014〕8号),加强对小区配建学校规划的审查工作,督促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建的中小学与住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3.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托管一批”的思路,大力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支持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注重满足有特别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采取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等办法,提高其接收随迁子女入学能力。
4.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促进全体教师素质提高,有效缩小校际教育教学水平差距。
5.充分发挥高中学校招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引导作用,缓解初中“择校”问题,今年将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0%向各初中学校分配录取名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是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幼升小”“小升初”工作机制,及时组织辖区内学校校长、教师认真学习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和文件,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建立健全协作应急机制
各区(市、县)成立应急小组,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建立教育与有关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事件,澄清不实信息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努力化解家长焦虑情绪。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检查
各区(市、县)要细化工作措施,实行“阳光招生”,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违规招收择校生、乱收费、新增“大班额”、民办学校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举行,扰乱正常教学、招生秩序等行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设置网上举报方式,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严肃纪律、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