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8:41作者:王新老师
(八)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文件,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规范招生。
五、日程安排
(一)4月24日,高新区各小学张贴《宁波国家高新区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宁波国家高新区2016年小学户籍(房产)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宁波国家高新区2016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登记通告》。
(二)4月25日—5月5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
(三)5月8日—5月9日,办理高新区户籍(或拥有高新区房产)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
(四)5月11日—5月14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初审。
(五)5月15日—5月16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六)6月11日,各小学向新生寄发《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