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4)
更新时间:2018-07-25 19:10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各地中小学校要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沟通,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要在保证子女健康成长、提高素质上下功夫。(五)认真组织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校外活动场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有效衔接,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利用暑期时间就近就便到社会实践基地中开展活动。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都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中职学校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要开展一些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会访问以及服务社区等有益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六)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中职学校要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对考察了解学校的考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接受学生报名咨询。要切实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组织招生,未经批准的专业不得招生。对违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七)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暑假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法打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