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3)
更新时间:2018-07-25 19:10作者:王华老师
2、开学前教师要提前备好一周课。三、几项要求
(一)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在假期前集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三爱”、“三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新时期“辽宁精神”学习宣传践行活动。鼓励学生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二)切实加强安全工作1、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幼儿园)要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教办电〔2014〕37号)精神,迅速开展全方位的排查,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汛期学校安全管理,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提醒家长和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和溺水、触电、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加强学校暑期交通安全教育和集体活动管理,严格履行集体外出审批制度,落实领导外出请假制度;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24小时手机开通)制度。对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凡学校组织教师、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外出审批制度,并做好应急预案。活动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物品。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而引发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加强教育信息管理,严禁炒作中考、高考成绩以及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及“高分学生”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