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01作者:李一老师
寄宿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名单。
(3)适龄儿童到民办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拟登记入学的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民办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名单。
(4)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程度,为其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或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本校服务片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申请在我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采集信息后,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单亲家庭提供一方)在我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同时按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划定服务片的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2016年我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