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6:38作者:王新老师
2.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仅限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生(不含MBA和MPA)。
贷款准备:报到时准备申请材料(书面申请、《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家庭经济贫困证明》——gr.uestc.edu.cn上下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①入学后补充其他证明材料(本人学生证复印件等)。
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经银行审核批准,每人每年最多可贷款12000元。如未通过银行审核批准,须及时缴清该学年学费。
六、住宿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将进行新生网上自主选房(硕士选房:2017年7月4日-7月10日;博士选房: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新生可提前登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站http://home.uestc.edu.cn查看自主选房安排。若错过网上选房的新生,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
住宿须知:
1. 2017年8月7日起,新生可登陆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住宿寝室。
2. 新生须严格按照开学报到时间入住,提前到校不提供住宿。
3. 2017级硕博连读博士:住宿沙河校区的硕博连读博士将继续住宿硕士楼,直至同届硕士毕业。住宿清水河校区的硕博连读博士,请在开学报到时间,完成硕士楼退宿,凭硕士楼退房单入住博士楼。
4全日制自筹研究生按规定应在校住宿。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不在校住宿:(1)已婚,(2)家住成都。申请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应于2017年6月20日前向录取学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审核确认后,学校将不再安排住宿。
5. 本校在职研究生及成都市各单位委培博士均不安排住宿。
6. 考虑沙河校区宿舍实际情况,部分博士、硕士、本科生可能会混楼住宿,具体以安排为准。
7. 学生入住宿舍以后,若有调宿、退宿等需要,应按住宿流程办理。
8. 新生可自带卧具,也可登录http://myhome.uestc.edu.cn/bedding/shop.do自愿选购(卧具包括:棉絮、被套、床单、蚊帐、枕套、枕芯、床垫。销售商为学校招标进场的生产厂家)。
七、户口
1.定向、或原户籍地处于成都市13区4县市5市的居民家庭户口,按照公安机关规定,不能将原户口迁移至学校。成都所辖13区4县5市(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县、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