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14:10作者:王华老师
3、第三批次(7月7日至7月13日)。7月10日前,区考试管理中心公布招生学校空缺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及家长自行联系就读学校。各校在7月13日前将第三批次录取结果上报区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区考试管理中心、学校公章),并办理入学手续。
4、第四批次(7月14日至7月20日)。未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录取的学生,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和要求回籍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考试管理中心负责,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结合就近入学统一派位安排入学。入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须加盖区考试管理中心、学校公章),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等。
(四)注册报名(7月21日至7月25日)。被各公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不注册报名者,或不服从统一派位安排入学的学生,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学位,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来源:宝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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