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4:03作者:王新老师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一所区域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参加派位。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等额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的,实行全额录取。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电脑派位。
3、依据政策规定招生。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依据《南京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7〕13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秦淮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三、民办小学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四、时间安排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和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1、4月18日(周二)前,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面谈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4月19日(周三)至5月4日(周四),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宣传、报名登记等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具体安排由各校确定)。
3、4月28日(周五)前,各公办小学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入学事项公告张贴在学校显要位置。学校严格按施教区招生,确保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在此之前,任何公办小学不得提前进行新生报名工作。
4、5月6日至7日(周六、周日),全区民办小学组织招生面谈工作。
5、5月13日至14日(周六、周日),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到施教区学校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6、5月26日(周五)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7、6月2日至3日(周五、周六),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实行电脑派位热点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8、6月24日(周六)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9、6月25日(周日)前,民办小学将录取情况告知适龄儿童监护人。
10、6月25日(周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11、7月1日(周六),暂住在我区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
12、8月5日前, 各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
13、8月10日前,各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五、本办法有关规定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52650656。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