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3:49作者:三水老师
黄山区201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7]4号)、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现就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和范围
(一)公办学校
1.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1)招生规模。城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2)入学条件。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3)招生范围。仍按以户口为依据的原服务区范围招生;试行非城区户籍人员子女以城区固定住所为依据的划片招生,划片招生范围由甘棠小学和甘棠中心学校适时向社会公布。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的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安徽省电子学籍系统限制的201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2.初中
初中按对口直升为主,定向选择为辅的原则招生。(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照“集中办学”的政策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乌石、太平湖、新华等8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属地就读”的原则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选择”的原则,可升入黄山三中或黄山二中;广阳、清溪、桃源、贤村、郭村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或黄山二中。(4)鼓励黄山二中加大足球集中授课的教学方式,具有足球专长的非本服务区优秀生源,可与生源地学校协商招生。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7]21号)文件进行。
2.区外民办学校招生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应学籍。区外民办学校在我区招生计划根据黄山市教育局批准数确定。
1.区内民办学校黄山太平国际实验学校招生计划为:一年级招生150人,七年级招生240人,其他年级招生计划视报名人数和开班条件再定,其中,七年级跨区县招生人数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核定。不足龄儿童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可以比照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要求,到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三)特殊群体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原则上,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属地学校要积极协助市特殊学校做好招生工作。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到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属地学校要切实承担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统筹安排,不得推诿。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严禁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务工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黄山黄山区学区划分方案一览表最详细版(2017-2018新版)
二、招生日程安排
(一)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