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0:19作者:三水老师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珠海幼升小入学注意事项
1、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附件2),在我区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子女参照政策性照顾生执行。
3、符合《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随迁子女。
4、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的非我区户籍政策内生育子女。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也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随班就读。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送教上门。
6、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1、父母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合法监护人个人户口页”五项内容。
2、《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父母结婚证、申请人出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