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0:19作者:王华老师
3、《房地产权证》,复印“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如果是危房改造拆迁证明,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4、政策性照顾生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要求,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5、港澳人员子女,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房产证或其他在我区的工作居住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积分入学申请人当年有效居住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7、儿童防疫免疫证明复印件(小学),原件备查。
8、非广东省小学毕业生,需提交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当年小学学籍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9、申请学生父母的计生情况由我市计生部门统一核查。非珠海户籍的,提交父母一方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1、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www.zhjy.net),在网上完成学位申请。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按注册后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录取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学校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