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10:34作者:李一老师
4.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主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幼儿园,开展随迁子女就学预登记,摸清底数,统筹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县区教育局、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咨询点,公布就学指南,简化手续,直接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主城区的报名咨询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外来务工人员所持《昆明市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时间须在2016年2月28日前。
5.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昆明市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由迁入地政府统筹优先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昆明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由迁入地政府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6.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当地残联的沟通,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按时就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全市听力语言残疾和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五华区新萌学校、盘龙区培智学校、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宜良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辖区内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每班应达45人,各公办小学要在2016年7月2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