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08:22作者:李天扬老师
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
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
北京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5月
5月1日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5月4-5日区县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9-10日(周六、日)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16-17日(周六、日)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4日(周日)
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5月31日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
6月13-14日(周六、日)小学审核入学信息
6月19日(周五)前初中校向区县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新生名单
6月26-27日(周五、六)
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6月30日(周二)前区县教委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7月
7月3日(周五)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
9月1日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信息
9月15日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
网址:yjrx.bjedu.cn(5月1日系统启动后方可登录)
功能:该网站有市、区县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县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还有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县的政策咨询电话,家长们通过电脑和手机都可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