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3:39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9月18日,杭州发布《关于我市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6年11月9日,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明确在9月19日已暂停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自11月10日起,对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