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3:39作者:王新老师
更多人关心的可能是,政策那么严厉,杭州房价会不会降?
谢刚的回答是,“杭州市场弱周期调整已经开始。”
事实上从发布不久的数据来看,杭州1月份的新房价格已经不再上涨,而多数人预测2月份的数据可能也是持平居多。调控加码,应该也是为了让这样的数据能够维持住吧。
经过过去几年的数轮调控,购房者显然理性很多。有人说“现在确实需要冷一冷,把价格恢复一下。”也有人说,“过去这一年房子太好卖,对开发商也不是什么好事。”
而开发商的反应也很快,不限购不限贷的商业项目(商铺写字楼),或者在限购区域之外的临安甚至海宁项目,广告都开始做起来了。
我们需要回忆起那个卖房子需要充分的营销手段和诚恳的价格的市场,那个买房子需要货比三家考虑“住起来怎么样”而不是“以后会涨多少”的市场。
无论是自住、改善等原有需求,还是投资需求,都需要冷静一下。还是那句话,房子,是用来住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决定,市住保房管局于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通知》要求,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