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3:55作者:李一老师
11.自主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青政办〔2013〕146号规定:结合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依托省属高校、省内有资质培训机构、对口援青单位培训机构,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创业培训。引导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走自主创业之路,以创业带动就业。
12.参加专项就业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哪些补贴?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培训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09〕47号)规定: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成才活动”。培训对象为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学员,由学员在确定的培训机构中自主选择专业参加为期一年的技能培训。凡参加3+1项目技能培训的学员,培训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支付。凡学制两年的补助一年,凡学制三年的补助两年,学制培训补助标准按省发改委核准的年收费标准执行,省外培训的按当地发改委核准的年收费标准执行。一年以内的按照现行培训补贴的相关规定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13.参加专项培训的困难大中专毕业生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青政办〔2013〕146号规定:对参加培训的纯农(牧)户和城镇零就业、城乡低保及残疾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除按现行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外,按实际培训天数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省内跨州(地、市)参加培训的,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助;到省外参加培训的,给予8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助。
14.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
职业培训工作主要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或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承担。
15.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青财社字〔2011〕237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参加省内外职业技术院校等培训机构招录学习或自行选择工种进行短期技能培训的,培训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拨付。拨付程序仍采取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集中分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直接将培训补贴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