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3:43作者:王华老师
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漳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办理渠道: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小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附件3),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办理渠道: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含精准扶贫工作帮扶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且有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办理渠道:人社部门、各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
三、创业大本营资金补助
政策内容: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文件规定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创业大本营。根据《福建省互联网创业服务实施办法》(闽人社文[2015]183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创业大本营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52号)文件规定,创业大本营包括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有五大类: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农村互联网创业园;民营创业大本营;农村创业大本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