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14作者:三水老师
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应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计划招录100人。各类别方向选调生计划录用人数可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情况和笔试成绩做适当调整。
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计划于2018年1月19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7、面试。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18年1月下旬在上海、北京两地分别举行(其中,北京高校考生的面试在北京举行;其他高校考生的面试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18年1月19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实行差额考察。面试成绩与体检考察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8、征求工作岗位意向。进入体检考察名单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根据各类别方向选报两年基层锻炼后拟转任市级机关或区级机关具体岗位意向。
考生确定工作岗位意向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交由院系党组织填写在校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9、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考察人选体检。拟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依类别方向按序进行相应人选递补。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奖惩等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10、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于2018年4月初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同时,15所高校通过学校网站对本校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拟选调人选通过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式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同时签订五年较低服务年限协议,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