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08:57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及时报道和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评论误导群众。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制造和传播谣言的新闻媒体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房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市网信办)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