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9:50作者:才子老师
对于购房客户:
虽然文件未提及,目前看似乎青岛本市户口(六区四市)没有限制(待确认),但是有消息称后续可能会出现本地也限制套数的细则;
外地户口在青岛近两年内有连续12个月以上社保或者个税纳税证明,家庭可拥有一套房产;
以上条件只要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中有一人符合就可购买房产(前提是资金充裕)
看限购的同时别忘了限贷,贷款有限制比例和次数,未成年子女也是不能申请贷款的,需要特别注意。
限贷目前的情况
商贷
首先还是市区范围内购房
首套贷款执行3/7贷(首套2/8贷消失);
二套执行4/6贷(二套3/7贷消失);
三套及以上停止贷款(跟之前相同);
未涉及利率,料将有所上调;
PS:这里给我们留下一个细则的问题,到底认房认贷还是认贷不认房,这里用的是“套”,而不是“次”,“套”是认房的,跟上次限购时期相同,还需要后期看各银行会如何解读和跟进(待确认);
公积金和组合贷款
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一手房首付由20%提升为30%;
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二手房首付由30%提升为40%;
公积金相对变化不大,分别对一二手房提高了一成首付,主要是针对组合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相对于目前的房价,影响在客户能够接受的范畴;商贷的部分影响就很大了,因为“套”和“次“”的界定完全不同。
社保和纳税
文件中特别提到,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也就是客户补办社保和纳税是不能用来购房的,必须是正常工作正常缴纳的才可以;
1.那么如果我近两年内社保中断了,累计12个月可以吗?
不可以,必须连续12个月
2.那我如果2016年1月-2016年12月有连续12个月社保,目前在找新的工作还没有社保可以吗?
目前看,可以,政策特别提到2年内,没有说购房之日倒推连续12个月,也就是允许这种情况,不然没有必要提及2年内这一概念(待确认)。
补办社保和纳税,不予认可,可以说相比上次限购政策相当严格,对于外地客户来讲只有正常缴纳方可使用,本地客户没有提及社保和纳税要求。
对目前来讲,已成交客户会有部分陷入两难的境地,已经买房,但是后续手续还没有开始办理,被政策限购限贷,后续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目前看有以下几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