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4:53作者:王新老师
8.本区范围内有合法住所证明。(1)属本人产权的,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需附购房发票);(2)属租房的,需提供人才引进批复文件签发后,在本区范围内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本人签名,需现场验证原件)
9.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号或有效银行账号(市民卡或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与原件相符,本人签名,需现场验证原件)。
(二)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自行制作纸质申请材料,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材料需编写页码和目录,以A4纸型制作。《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单独提交;其余2-9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除纸质材料外,《新引进入户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需提供电子版,其他申报材料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应以“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文件名,以U盘形式提交,U盘上标记申请人姓名。
受理窗口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
受理地址:黄埔区香雪大道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3楼305
联系电话:020-82151560,020-82151535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30-5:00
办理流程
(一)补贴申请。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
受理时间分别是:6月1日--6月20日;9月1日--9月20;11月1日--11月20日。各批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申请的最后一日。每一批次所有申请的受理日期为最后一日。
(二)资格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核工作。
(四)名单公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p.gov.cn/)公示5天。
(五)名单审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