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7:45作者:李天扬老师
(八)关于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能否给予补助问题。
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九)关于出差人员能否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问题。
省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十)关于工作人员调动的搬迁路费报销问题。
省级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十一)关于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经批准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报销问题。
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十二)关于借用外单位人员出差承担差旅费问题。
借用外单位(含借、聘用外单位)人员为本单位工作出差进行公务活动,除有合同约定外,外单位人员差旅费用应由本单位承担。
四、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
省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机关公务支出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办字〔2015〕58号)规定的差旅费核销有关要求加强核销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省级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2.省级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陕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