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8 20:40作者:王华老师
近日湖北连发高温预警,多地最高温一度超过40摄氏度。在这样的高温下,还有很多市民要在户外上班。
根据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12元/天。
不过,楚天都市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企业的“高温补贴”打了折扣,有的则用“打擦边球”的方式抵扣了。
发实物:绿豆和可乐就是“津贴”
田小姐是武昌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的员工。上个星期发工资时,除了现金还多了一样东西:绿豆。公司的解释是,这是发给员工的“高温补贴”,每人15包。每包绿豆的重量在400克左右,田小姐去超市看过,同类型包装的绿豆,价格一般是4元一包。这么算下来,每人领到的绿豆价值大概就是60元。田小姐说,因为她在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工作,出门不多,虽然除了绿豆没有其他的福利和津贴,但也没有觉得特别“受伤”。倒是几个业务员,要顶着太阳去拉业务,也只有这么点绿豆,自己看着都替他们心疼。
相比田小姐,汉口一家私人企业的员工周先生领到的“高温补贴”更奇葩,一天一瓶250毫升的可口可乐,在市场上的售价不过2.5元,“就算补充每天来上班路上流掉的汗水都不够”。周先生说,公司里的同事们对这么抠门的“高温补贴”都有意见,但是相比每个月三四千的工资,没有人真愿意为了一个月这几十块钱的“津贴”去得罪老板。“虽然说我们也知道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是投诉之后可能就没法再在这里上班了。”这种想法,让包括周先生在内的全体员工都选择了默默接受。
发“时间”:提前下班你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