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考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4)
更新时间:2018-06-25 08:58作者:李天扬老师
未设置为考点的学校的考生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在考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裁判和仲裁
1.考试裁判人员的设置、选聘与培训
全市设若干个考试裁判组,每组设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1人,依项目设项目主裁判1人,裁判员若干人,裁判分组由市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在裁判工作单位所在区参与裁判工作。
考试裁判由市招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及监察室、市教科院组织抽调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考试裁判工作。市招办将根据考点实际情况选派赴考点的裁判,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应服从大局,督促本单位被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工作。
2.考试仲裁人员的构成及职责
考试仲裁组由考区负责召集,由考区总主考或副总主考、考点主考、市派监察员、市区巡视员、总裁判、考点副主考组成,负责对体育考试实施过程中的偶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记录报市招办。
若仲裁小组无法处理或无法构成统一意见的,考区应将偶发事件情况立即报市招办处理。市招办无法处理的,应报市中招领导小组裁定。
(三)考试过程组织
1.考试项目的报考
体育考试项目报考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报考项目。
2.考前准备
各考区应组织本考区各考点抽签决定考试顺序,并报市招办。市招办统筹安排后于5月5日前公布各考点体育考试时间。
各考点应于考前一周完成本考点考务工作手册编排,报送考区并由考区集中报送至市招办。同时应完成全仿真模拟考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确保正式考试顺利进行。
考试前一天,考点后勤人员应将考试场地清理干净,设置好各项标志,按要求确保电源安全供应。
3.考试项目测试细则及考试流程
由市招办另行下发《2016年厦门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测试细则》及《厦门市2016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手册》(含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