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44作者:王新老师
九、机关事业单位如注销应如何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十条规定: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二)批准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的法律文书、文件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建制转出的文件。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注销登记申请资料,参保单位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告知参保单位缴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利息、滞纳金等后,在15日内为参保单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政策解读四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养老保险关系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十五条规定:对参保人员死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相关资料存档。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管理?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权益、支付本人退休后的账户养老金。除法定情形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政策解读四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金计发方式?
答: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
(一)“老人”待遇标准计发。“老人”是指9月30日(含)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原待遇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