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0:08作者:李天扬老师
无牌公司游说老人抵押房产“理财”
重庆尊享老年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享公司”)就是推出了“既能保留产权,又能获得收益”的“养老产品”:老人将名下住房抵押,获得贷款可自己处理,也可交由尊享公司“理财”;公司承诺每月定时为老人偿还银行利息,并每月回报理财额度千分之五(年化收益6%)的“红利”回报;理财到期后,本金归还银行,住房产权重新回到老人手中。
业务人员游说,“以房养老”是国家明确支持的项目,而该公司是政府授牌的“以房养老”试点单位。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试点”牌匾由重庆市老年基金会发放,该基金会没有政府职能。记者查询得知,重庆尊享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0日,经营范围为“养老项目开发;利用企业自有资金从事对外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经多部门查询,尊享公司并未获得重庆辖区内金融服务营业资质。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
无独有偶,北京、杭州等地均出现了类似项目,借“以房养老”政策概念的推出,引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变现后投入借贷平台、理财项目等。虽然未得到许可,但在收获红利的同时,仍能持有住房的产权,这一看似两全的方法引起了众多中老年产权人兴趣。年近6旬的刘冠平告诉记者,“以前也听说过‘以房养老’,但是老了要把房子给银行,怕女儿不乐意,这样一来,既能自己有点余钱,又能把房子给女儿,我挺愿意的。”
尊享公司业务员还给记者打起“强心针”,称公司以房养老试点项目得到了保险公司保险保障,“本金有保证”并出示了一份太平洋保险保单,但记者短信咨询太平洋保险重庆分公司,该公司明确,该财产性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重庆尊享老年产业集团,并未为老人个人提供风险覆盖。
“押房理财”存三重风险
专家认为,“以房养老”是经国家审批的保险创新产品,有保险公司信用背书;而类似尊享公司的“押房理财”则是无资质公司的自发“理财”,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项目,将“押房理财”冠以“以房养老”,是对概念的故意混淆,将导致三重风险。
一是老人面临居无定所,债务乃至法务风险。一旦公司经营不善倒闭,老人将面临房屋产权被冻结;而根据相关规定违反申请用途的“消费贷款”申请人将被银行诉讼追责,平静安稳的老年生活将被扰乱。二是银行面临抵押不足风险。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一类模式的风险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变现或抵债,这可能导致银行债权无法实现。三是经营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最高人民法院主要依据非法性、利诱性、不特定社会公众性等规则判断是否存在集资行为,这类“两全”模式与熟人社会的民事借贷关系不同,通过了一定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宣传,存在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