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9:13作者:三水老师
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注意事项
(1)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指“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或“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均在指定医院申请,不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在门诊采取“门诊辅助治疗“,直接到本人定点的三级医院就诊。
(2)采取“门诊专项治疗”的患者,必须遵照以下几点: ①一定要在本人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一家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指定医院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可发生费用;②一定要在指定医院的肿瘤治疗相关科室就诊,经治医生应相对固定;③在其他两家定点医院就诊或定点药店购药,享受“门诊辅助治疗”待遇。④“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必须在患者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若定点的三家医院均无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必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定点医院的变更手续,将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医院变更为本人定点医院后,再到该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的登记手续。⑤本人定点医院和“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详见《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就诊须知》
14、如何办理门诊精神病准入手续
(1)领表:患有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或区社会保险所)提出申请,或在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市江北人民医院直接领取《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2)认定:患者持《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等,到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或南京市江北人民医院由专科主任医师按规定的准入标准进行认定,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
(3)送件:用人单位(或区社会保险所)经办人或患者家属带定点医院审核确认后的《精神病患者门诊医疗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准入手续。
三、就医、购药需知
15、如何就医、购药
(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