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0:22作者:王新老师
第六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
1、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
(1)自行鉴定;
(2)委托鉴定。
2、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3、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
1、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2、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拍卖人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委托人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拍卖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3、拍卖人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委托人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九条 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权利义务
1、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2、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对于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委托人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