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5:01作者:三水老师
山西农业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课程)语种要求:英语(课程)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课程)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