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7:03作者:王新老师
(三)规范操作,严格程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要将评选活动向广大教师进行宣传,做到政策、标准、条件、程序四公开。要通过家长会、教师会、校刊、校园网站等形式,积极宣传区“xx好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和“教育爱心人士(企业)”的评选工作进程及相关候选人的事迹,营造良好竞争氛围,严禁临时突击推荐。
开展区“xx好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和“教育爱心人士(企业)”的评选工作,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关心支持教育的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推荐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公开、公平。通过评选、表彰和展示,充分激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区教育快速健康科学均衡发展。
(三)各单位于2016年x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推荐表、花名册)送交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文档发邮箱:xxxxxx@qq.com。
“xx名师”的评审,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公示、推荐上报、专家评审、考察测评、区教育局审核、教育网公示和报区政府审定命名等程序评审。报送时间按以上要求执行,报送要求在人事群共享下载。
xx市xxx区教育局
2016年x月x日
2016年关于开展第32个教师节评选工作的通知2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内江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人[2016]255号)文件要求,今年教师节期间,市上将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名额及范围(共3名)
1、内江市优秀教师。表彰范围为我院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师。我院推荐1名优秀教师。
2、内江市优秀班主任。表彰范围为我院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我院推荐1名优秀班主任。
3、内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范围为行政部门中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我院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近5年已获得相同荣誉的,如无新的突出贡献,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办法
1.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社会认可度。被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