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7:03作者:王新老师
五、推荐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区“xx好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民主公开、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学校(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推荐(见附件1)。各单位初步推荐“xx好老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人选后,在学校(单位)校(政)务公开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报《纳溪区第32个教师节表彰候选人推荐评选审批表》(双面打印)(见附件3)和《推荐花名册》(见附件2)各一份。此次推荐评选均采用差额方式进行,各单位按推荐次序从高到低排序上报。
“xx好老师”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1.推荐词(50字内)。包括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突出贡献等方面的浓缩文字材料。
2.学校推荐材料(500字以内),准确介绍和客观评价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事例具体鲜活,忌大而全。
3.我的教师生活(1000字以内),用最简洁的语言,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展现自己最真实的教师生活,并突出展现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和教育方式创新,展现自己有思想、有觉悟、有爱心、有动力、有成果的感人事迹。如推荐候选人不能完成,可由其他教师代笔按以上要求用第三人称方式写为《我心中的“xx好老师”》。
4.电子版照片两张。一张体现个人生活、工作场景、教师风采等方面的符合职业特点的生活工作照,一张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jpeg,大小500kb以内)。
(二)关心“教育爱心人士(企业)”原则上各学校分别推荐报送1名,由学校组织推荐材料(500字以内),准确介绍和客观评价被推荐人(企业)关心支持本校教育或者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的先进事迹,要有具体事例和数据(见附件4)。
各镇中小学上报人选,需经镇政府审批后上报。各镇小学在推荐评选“优秀教师”时,应向艰苦偏远村小倾斜,推荐候选人至少要有1名村小教师,超过120人的小学应该有2名及以上村小教师。
六、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突出重点,关注一线。在评选活动中,要突出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把教育教学和课改工作质量的高低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标准,树立质量导向,向一线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