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6:56作者:王新老师
二、基本条件
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必须是学习的标兵、各项活动的骨干、遵守校规校纪的模范,同时做到“四讲四有”:
1.讲政治、有信念,政治合格。坚守对党忠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经常、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决议。
2.讲规矩、有纪律,纪律合格。牢记入党誓词,严守“四个服从”,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校规校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服从组织分配,发扬应院精神,关心和支持校、院工作,积极参与校、院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3.讲道德、有品行,品德合格。自觉把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作为人生的必修课,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乐于奉献、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勇于舍弃“小我”成就“大我”,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4.讲奉献、有作为,发挥作用合格。坚持带头干,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在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标兵、作示范,切实完成好党组织赋予的使命,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表彰名额及推选办法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2名,其中教职工党员2名,学生党员10名。各学生党支部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条件,充分酝酿,推荐初步人选3-5人,院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作为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推荐过程作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优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