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6:56作者:才子老师
3.能积极协调、配合本单位党、妇、团开展好各项活动。
(五)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活动能力;
2.积极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热心为职工服务;
4.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七)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各党团活动
4.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做好推荐选树工作,层层推荐,好中选优。要对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是实实在在的典型。
2.推荐上报对象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一式两份,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市局机关党委。
3.表彰评选名额和推荐表见附表。
【2016年七一表彰通知范文2】
各党支部:
近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经研究,拟于“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