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3:06作者:李一老师
9. 从本市入伍的非天津市户籍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退役后复学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天津市户籍;
10. 每年天津市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10%左右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时,按照当年参加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择优招聘。
学校武装部联系人:焦志麒,23766106,13752411711。
天津师范大学武装部
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