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22:52作者:三水老师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2016年普通高职(春季)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五)学院基本概况
学院代码:1234
学院概况:学院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开设国土资源、建筑工程、房地产、艺术设计、经济贸易、管理类等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在校生近8000人。
机构设置:学院教学实体设有6系3部:房地产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建筑设备工程系、建筑艺术系、工商管理系、国际经济贸易系、基础课部、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就业优势:学院充分利用京津冀和滨海新区的地域优势,用人单位信息库近2000家。
教学模式:学院重点推行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校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实行工学交替式培训和学习,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
高职升本:在校生升本的途径有3种:一是普通类专升本;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是远程(网络)教育。
学生工作:学院各级党团组织健全,大力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入党,每年有计划的发展学生党员300余人;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全校园”,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
青年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组织同学成立志愿者队伍,连续7年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志愿服务保障工作,被授予大会服务先进集体。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设招生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工作的纪检和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