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8:45作者:三水老师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6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二、学校代码:13663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34号
六、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七、学校基本情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开大学和原天津大港区政府合作创办的,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30人
第四章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学院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具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尿毒症;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症;聋哑、色盲、色弱等疾病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高校不予录取的疾病。
二、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专业考试
1、报名方法:
①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登陆网站(网址:http://222.30.63.2/wb/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