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1 14:57作者:才子老师
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旗帜鲜明的死磕"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究其本质,这是一些别有用心者所为,他们纠缠这个问题不放,并不是真为了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而是故意把党和法治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达到搞乱人心、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那些无视我国国情、主张走西方法治道路,纠缠于"党大还是法大",偏执于用西方概念和术语来误读我国法治理论的言行,实质是要否定党的领导,改变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指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个木鱼需天天敲。"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办好,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样才能有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对于这一点,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讲、理直气壮地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让人们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2.关于"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权大还是法大,同样也是一个伪命题。《宪法》规定,"法律目前人人平等"。"人人"就包括了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党员干部。无论是谁,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只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都要坚决惩治,决不姑息。中央对周永康、薄熙来等"大老虎"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充分表明了"法大于权"的理念。但同时,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由于党的个别干部,利用手中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谋取一己私利,纵容亲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如"我爸是李刚",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深刻认识权力的人民性,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其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公器私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谋私。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待权力,用好权力。要确立"法外无权"、"法大于权"、"权源于法"的理念,必须认识到权力的边界由法律厘定。正确地运用好手中权力,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解放初期,为了整肃纪律,我们党毫不留情地处决了刘青山和张子善两大贪官。当时,毛主席说过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党员干部一个个都寡廉鲜耻,人民群众就会把我们当成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党员干部如何看待和行使手中权力,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形象和命运,更关系着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关系着党的前途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