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8 21:57作者:三水老师
(三)实践活动
1.广泛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发挥团员在注册志愿者中的骨干作用。坚持以需求导向,设计组织好志愿服务内容,依托“志愿辽宁”网络平台,结合《锦州医科大学青年志愿者组织管理条例》,各学院团委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团员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注册志愿者活动,推动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规范志愿者管理工作,丰富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灵活多样的志愿服务。(见《关于推动团干部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活动的通知》)
2.集中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
各学院要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为主题,以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在5月份,组织建设团支部微博平台,并结合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各学院应提前安排策划活动,活动结束后上交材料。
3.开展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
9月,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为基本标准,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志愿者队伍、学生组织等,按照标准上报一批团员先锋岗(队),重在建设熔炼团队,强化团组织凝聚力和活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积极发动。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内容的教育工作,细化工作载体,增强团员意识,培养骨干队伍,更好的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作用。
(二)开展服务,发挥作用。各基层团组织要加大服务活动,引导团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灵活多样的开展志愿服务,以多种形式带动更多青年奉献社会,服务他人,共同进步。
(三)认真完成,及时上报。各基层团组织要认真落实“一学一做”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各学院团委在每项活动的前期组织、活动开展、结束总结过程中靠前指导,及时督导,并及时、客观总结本单位的各项活动,按时上报活动总结(要求既要有报道也要有图片),每月对应活动结束,请将活动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每月27日之前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xx,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掌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并在五四活动后、10月末分别上报一次,校团委组织部会及时检查督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