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8 21:57作者:王新老师
2.“不忘初心跟党走”入团仪式
五四期间,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重温入团仪式活动(可参考xx)。各学院要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团员重温入团仪式活动,开展《入团第一课》教育活动,带领全体团员重新学习《团章》,组织团员学生集中观看《入团第一课》视频(可参考xx),各团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新媒体,借助爱国主义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昊博峰纪念园等主题鲜明的阵地开展重温活动,增强团员意识。
3.开展榜样引领活动
五四期间,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的典型代表进行集中宣传。各学院要依托“两先两优”、“十佳大学生”、“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先进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等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个人和集体,开展榜样引领和集中宣传,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个人和集体,整理好事迹,在本学院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并将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集中宣传。
4.开展团员评议团支部书记工作
建立团员参与评价的工作考核机制,在全校基层团组织中,团支部书记每半年(每年9月和次年3月)要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评测。在学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团组织的指导下,全体团员通过“背靠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团支部书记半年或年度工作进行评议,票数达团员总数2/3及以上为有效。满意票高于参与评测人数50%时视为满意。评议结果要通过公告栏、团属网站等平台,对测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团员群众监督。对评定为不满意的,经公示确认后按组织程序对团支部书记予以罢免并重新推选,评测结果要作为评选表彰、交流培训、推荐入党的直接参考。
5.开展组织整顿
在5至7月份,开展组织整顿。基层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1)没有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2)没有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3)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4)不能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5)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各团支部要围绕以上五方面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并报上级团委。基层团委要指导存在上述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式,用1到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基层团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组织整顿集中在5至7月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