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4:13作者:三水老师
要坚持从严治党,抓好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坚持严以用权、用权为民,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统筹着力: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纪律约束,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另一方面,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问题,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既然选择当官,就是要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决不能把发财作为从政之道、为官之本。如何用权是为官的永恒课题,关键在“公”“廉”二字。“公生明,廉生威”。要在“公”字上狠下功夫,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铭刻在心。权力一旦与金钱联姻,一旦让“钱”绑架了“权”,就会走形变样,走上权力寻租的不归路。德薄而位尊,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思想上的关口是最重要的闸门,思想“闸门”不紧,行为作派就会“漏风”。反过来讲,思想上的返璞归真,党性上的固本培元,可以激发起行动上勘误纠错、踏实奋行的自觉。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充分明确在自身职位的选拔与任用背后所包含的是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委托,明其源、思其责,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正确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彻底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彻底打消升官发财的思想,真正当好人民公仆,更好履行共产党人的崇高职责。
坚持依法用权
反对滥用权力
坚持严以用权,不仅要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自觉做到用权为民,而且要依法用权,使权力行使符合规则、符合制度。这是我们党对严以用权的基本要求。
“法者,治之端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要义在于治权,治权的重心在于治官。当官必须要依法用权,坚持法大于权、法高于权,而不是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各种公权力必须经由法律授予,这是法治的基本准则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我们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能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如果搞“权大于法”,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那就是对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原则的背离,就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对公民合法权利的藐视。从严治吏,勒住权力的“缰绳”,让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求党员干部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着力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力,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