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02:49作者:王新老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紧紧围绕“四个合格”目标要求,聚焦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和直属机关党建突出问题,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克服偏向,改进弱项,补齐缺项,强本固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通过一段时间的持续用力,使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巡视整改任务圆满完成,意识形态阵地意识明显提升,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管党治党更加全面有力;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得到有效贯彻,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勇于担当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显著提升,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有效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推进“四个合格”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与部党组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和各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紧密结合,以党建促改革、促发展;坚持质量建党、问题导向,切实把“四个合格”目标要求精细化、定量化、具体化,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坚持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充分调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统一部署、有总有分、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具体任务及衡量标准
(一)全面从严治党合格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党组承担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部党组成员对党的建设、教育发展、教育改革、意识形态工作“四必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承担本单位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都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党建工作有年度计划、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议事规则,党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中发挥作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做到不以人划线、不感情用事、不“屁股指挥脑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